法律資訊

Ulearn 服務條款

生效日期:2026 年 8 月 18 日

服務條款 隱私權政策 退款政策

本頁目錄

  1. 白話摘要
  2. 本服務
  3. 帳號與學校租戶
  4. 資格;未成年人與同意
  5. 國際使用與資格
  6. 協議語言
  7. 訂閱、費用與帳單
  8. 付款處理
  9. 取消與退款
  10. 不負擔保責任
  11. 服務之修改
  12. 功能建議與開發順序
  13. 非活躍租戶
  14. 資料所有權與隱私
  15. 兒童隱私與教育紀錄
  16. 資料遺失
  17. 學校對其使用者之責任
  18. 可接受之使用
  19. 第三方服務與整合
  20. 智慧財產權
  21. 責任限制
  22. 損害賠償與補償
  23. 終止
  24. 不可抗力
  25. 轉讓
  26. 可分離性
  27. 放棄;完整協議
  28. 通知
  29. 本條款之變更
  30. 準據法與爭議解決
  31. 請求權時效
  32. 存續條款
  33. 聯絡方式

本服務條款(下稱「本條款」)規範對 UlearnApp(下稱「本服務」)之存取及使用。本服務為優學國際企業有限公司(Ulearn International Enterprise Co., Ltd.)所擁有及經營之產品,該公司係依中華民國法律登記設立,統一編號 00161867,登記地址為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 2 段 131 號 2 樓。本條款中提及「Ulearn」、「本公司」或「我們」時,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均係指該公司及其所營運之 UlearnApp 平台。

凡註冊學校、建立帳號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服務,即表示註冊之學校及每位使用者(下稱「您」)同意本條款。如不同意,請勿使用本服務。

白話摘要(非本條款之拘束性部分)

本摘要僅供便利參閱,不具法律效力。如有任何衝突,以下完整條款內容優先適用。

  • Ulearn 是一家臺灣公司,提供訂閱制學校管理軟體服務。學校擁有自身資料之所有權;Ulearn 為提供服務而代管及處理該等資料。
  • 定價得於 30 日前通知後調整,且可能因地區而異;若您不同意調整,得於變更生效前取消訂閱。
  • 因許多使用者為未成年人,學校有責任在註冊學生前取得必要之家長或監護人同意。
  • 本服務係以「現狀」提供——Ulearn 致力維持服務之可靠性,但不保證服務不中斷或無錯誤。
  • 爭議處理採先行非正式協商,其後於臺北進行個別仲裁(非集體訴訟,亦非公開訴訟)——此有助於雙方獲得更迅速且可預期之解決方式。
  • Ulearn 之責任(如有)以您於此前三個月內所支付之金額為上限。

第 1 條本服務

UlearnApp 係基於訂閱制、雲端代管之網路應用程式。有別於傳統一次性購買之軟體,您的訂閱係授予您於訂閱期間內存取本服務之權利,並包含代管、持續更新及標準支援服務。本服務不授予任何軟體授權,亦不提供在地端安裝。

本服務係為學校及其管理人員、教師、學生及家長所設計,其功能包括點名追蹤、成績評量、課程規劃、課堂錄影、進度報告、應用程式內通訊,以及與註冊及課表相關之帳務工具。

第 2 條帳號與學校租戶

每一註冊之學校均獲配置本服務內之專屬租戶(tenant),以確保其資料——包括點名、成績、紀錄、通訊及所有其他註冊使用者資料——與使用本服務之其他學校各自獨立且無法存取。每一租戶均可透過本服務網域下之專屬路徑存取(例如 ulearnapp.com/app/學校名稱),該路徑係基於學校名稱或雙方合意之簡稱而定。學校應負責:

  • 於註冊及後續使用期間所提供資訊之正確性;
  • 管理其租戶內之使用者存取權限,包括建立、暫停及移除帳號;
  • 維護登入憑證之機密性,並立即通報任何未經授權之存取;及
  • 確保其註冊為使用者之個人(包括家長及學生)已具備使用本服務之適當同意或授權。

您必須經合法授權,始得代表您所註冊之學校行事。未經本公司同意,帳號不得分享、出售或轉讓。

第 3 條資格;未成年人與家長/監護人同意

註冊學校之個人及任何管理人員或教師帳號,必須年滿 18 歲,並經合法授權代表學校行事。本條款係由該個人及學校本身(而非任何未成年人)所同意。

本服務之設計,係使學生(可能為未成年人)及其家長或監護人僅能透過學校租戶內、由學校授權所建立及管理之帳號存取本服務。未成年人不會因為使用為其建立之學生帳號而獨立同意本條款。註冊學生之學校有責任在建立該學生帳號前,取得適用法律所要求之家長或監護人同意,並授權任何關聯之家長帳號。使用關聯帳號之家長,應參閱其學校本身之同意及通知程序,以瞭解其子女之資訊如何透過本服務被蒐集及使用之詳情。

第 4 條國際使用與資格

Ulearn 為臺灣公司,本服務同時提供予臺灣境內及境外之學校。學校註冊即表示,除本條款外,其對本服務之使用及其對自身使用者之註冊,均符合其自身管轄區域內所適用之法律。

本服務並非設計供位於受臺灣貿易或出口管制限制之國家或地區之學校使用,亦非供使用本服務將違反適用法律之學校使用,Ulearn 得限制或拒絕該等學校之存取。

本條款無意取代任何依學校自身居住國之強制性法律所不得排除或限制之消費者或資料保護權利,惟以該等強制性保護規定適用且無法以契約排除者為限。

第 5 條協議語言

本條款係以英文起草及簽署。Ulearn 得提供翻譯版本(包括繁體中文)供便利參閱。若英文版本與翻譯版本之間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除適用法律另有規定外,以英文版本為準。

第 6 條訂閱、費用與帳單

本服務之存取係以訂閱制提供。現行定價係依據學校註冊學生人數、所選方案及市場或地區等因素而定,並公布於 Ulearn 官方網站或於註冊或續約時另行通知學校;該公布之定價以引用方式納入本條款。Ulearn 得在不同市場或地區提供不同定價結構,以反映當地情況。

除結帳或發票上另有載明外,費用係以新臺幣(NT$)計價。若學校使用外國發行之信用卡或帳戶付款,其發卡機構或銀行可能收取貨幣換匯及相關費用;Ulearn 對該等第三方換匯費用不負責任。各學校應就其訂閱負擔其自身管轄區域所課徵之任何稅款、關稅、扣繳或類似費用,外加 Ulearn 依法須代為收取及繳納之臺灣稅款。

Ulearn 之超級管理員或開發團隊得隨時酌情調整定價。任何定價變更,將於生效前至少三十(30)日以書面通知學校之註冊管理人員,並自該生效日起適用於該定價結構或地區內之既有學校,無論學校最初註冊之時間為何。若學校不同意定價變更,得依第 8 條(取消與退款)之規定於變更生效前取消其訂閱。

訂閱將於每一帳單週期結束時自動續訂,惟依第 8 條規定取消者不在此限。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另行書面協議另有明確約定外,費用不予退還。

第 7 條付款處理

Ulearn 使用符合 PCI 規範之第三方付款處理服務商,代本公司處理信用卡及其他電子付款,包括國內及國際信用卡。Ulearn 不自行儲存完整付款卡號。使用付款處理服務商之服務,亦可能受該處理服務商本身另行公布之條款約束。

提供付款資訊即表示您授權 Ulearn 及其付款處理服務商,就適用費用向該付款方式扣款,包括訂閱續約之循環扣款,直至訂閱取消為止。您有責任維持付款資訊之最新狀態;未能維持者,可能導致本服務之存取權限暫停,直至問題解決為止。

第 8 條取消與退款

學校或 Ulearn 均得依第 22 條(終止)之規定取消訂閱。除另有約定外,取消於當時帳單週期結束時生效,存取權限持續至該日為止。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另行書面協議另有明確約定外,已支付之費用不予退還。

第 9 條不負擔保責任;使用者自行承擔使用風險

本服務係以「現狀」及「現有」基礎提供。Ulearn 不保證本服務將不中斷、無錯誤或無可用性問題,且本公司不就滿意度、特定目的之適用性或可商售性提供任何擔保。若本服務對 貴校適用,歡迎使用;若不符合期待,歡迎告知,但本公司無法保證每一項疑慮均將獲得圓滿解決。

本免責聲明不限制任何依法不得排除之法定權利。

第 10 條服務之修改

Ulearn 得隨時基於持續開發之需要,酌情新增、修改或終止本服務之功能。若該等變更將實質減少學校所依賴之核心功能,Ulearn 將盡合理努力事先通知註冊管理人員。

第 11 條功能建議、修復與開發優先順序

我們歡迎功能建議與意見回饋,並會記錄所有收到的內容。然而,新功能、錯誤修復及改善項目之排程,係由 Ulearn 基於急迫性、影響層面及整體產品優先順序等因素單方酌情決定。提出建議並不保證該功能會被建置,亦不保證於特定日期前建置完成。

第 12 條非活躍租戶

註冊租戶後卻任其閒置,將耗費代管及支援資源而無益於 貴校——此原則同樣適用於免費方案及付費帳號。因此,若學校租戶於入駐及設定協助提供後長期處於非活躍狀態,Ulearn 得:

  • 發出至多三(3)次警告,請求學校恢復活躍使用;及
  • 若租戶於第三次警告後仍維持非活躍狀態,得刪除租戶資料庫及/或暫停或終止該帳號。

Ulearn 將於採取上述任一行動前,盡合理努力通知學校之註冊管理人員,但就何種情況構成非活躍狀態及如何適用上述救濟措施,Ulearn 透過其超級管理員或開發人員角色保留完全之裁量權。

第 13 條資料所有權與隱私

學校保留其及使用者(教師、學生、家長)輸入本服務之資料(包括點名、成績、作業、錄影及通訊)(下稱「學校資料」)之所有權。Ulearn 獲授予有限之授權,僅為提供及支援本服務之目的,代管、處理及顯示學校資料。

學校資料得在臺灣及/或 Ulearn 或其服務提供者營運所在之其他地點代管及處理。使用本服務即表示學校認知其資料(包括位於臺灣境外使用者之資料)將被傳輸至臺灣並於臺灣處理,且同意該傳輸,惟以 Ulearn 依適用資料保護法所負義務為前提。

由於本服務處理與未成年人相關之資料,學校有責任在註冊學生使用者前,取得適用法律所要求之家長或監護人同意。Ulearn 將依適用之資料保護法律(包括臺灣個人資料保護法)及 Ulearn 所提供之任何獨立隱私權政策或資料處理協議處理個人資料,該等文件以引用方式納入本條款。有關未成年人及教育紀錄之特別規定,請參閱第 14 條。

第 14 條兒童隱私與教育紀錄

由於本服務之許多使用者為未成年人,學校負有唯一責任,在註冊任何學生使用者或建立任何相關帳號前,取得適用法律所要求之可驗證家長或監護人同意——包括(如適用)美國兒童線上隱私保護法(COPPA)或其他法域之類似法律。

Ulearn 係以服務提供者之身分,僅代表學校並依學校之指示處理學生資料,以提供本服務。Ulearn 不會在學校授權使用本服務之範圍外,直接向兒童蒐集個人資訊,亦不會將學生資料用於目標式廣告。

若學校受學生教育紀錄相關法律(如美國家庭教育權利與隱私法(FERPA))之規範,Ulearn 將以符合「學校官員」角色且具合法教育利益之方式處理教育紀錄,且僅為提供本服務之目的,不會將該等紀錄用於任何其他目的。

第 15 條資料遺失

Ulearn 採取合理措施(包括例行備份)以保護學校資料免於遺失或毀損。惟 Ulearn 不保證資料不會因技術故障、第三方服務中斷、使用者錯誤或超出本公司合理控制範圍之事件而遺失,且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就該等遺失負賠償責任。

第 16 條學校對其自身使用者之責任

Ulearn 提供平台、工具及基礎設施,但不管理學校與其自身教師、學生、家長或管理人員之間之關係。Ulearn 對學校與其使用者之間所生之爭議、不滿或問題——包括對學校如何使用本服務、教職員或教師表現,或對待學生或家長之方式所提出之申訴——概不負責。任何此類申訴均屬學校應處理之責任,不應向 Ulearn 提出或要求 Ulearn 解決。

第 17 條可接受之使用

您同意不得:

  • 將本服務用於任何非法目的或侵害他人權利,包括使用本服務之任何未成年人之安全;
  • 未經授權試圖存取其他學校之租戶或資料;
  • 干擾或破壞本服務之完整性或效能,包括透過駭客攻擊、資料擷取或引入惡意程式碼;
  • 上傳違法、有害或侵害第三方智慧財產權或隱私權之內容;或
  • 未經書面許可,進行逆向工程、轉售或白標(white-label)本服務。

違反本條者,除 Ulearn 可得主張之其他救濟外,並可能導致存取權限暫停或終止。

第 18 條第三方服務與整合

本服務可能與第三方服務整合或互通,包括付款處理服務商及通訊工具,該等服務各受其自身條款約束。Ulearn 對任何第三方服務之行為、疏失、可用性或績效不負責任,使用該等服務應由您自行斟酌。

第 19 條智慧財產權

Ulearn 保留對本服務(包括其軟體、設計、商標及底層技術)之一切所有權、權利及利益。本條款未授予學校或其使用者任何所有權,僅授予依本服務預期用途使用本服務之有限權利。

第 20 條責任限制

在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內,Ulearn 及其主管、員工及關係企業,不就因使用或無法使用本服務所生之間接、附隨、特殊、衍生性或懲罰性損害賠償,或所失利益、資料遺失或業務中斷負賠償責任,即使已被告知該等損害之可能性。Ulearn 因本條款或本服務所生任何請求之總體累計賠償責任,不得超過學校於請求發生前三個月內就本服務所支付之費用。

第 21 條損害賠償與補償

學校同意就因其或其使用者不當使用本服務、違反本條款或違反適用法律所生之請求、損害及費用(包括合理之律師費用),對 Ulearn 為補償、辯護並使其免受損害。

第 22 條終止

任一方得依適用之帳務協議或以合理書面通知終止訂閱。Ulearn 得因重大違反本條款、未付款或可能對本服務或其他使用者造成損害之行為,立即暫停或終止存取權限。終止後,Ulearn 得於合理期間內保留學校資料以供匯出,其後得依本公司資料保留實務予以刪除。

第 23 條不可抗力

任一方均不對因超出其合理控制範圍之事由(包括天災、電力或網路基礎設施故障、政府行為、勞資爭議或公共衛生緊急事件)所致之履行延遲或失敗(付款義務除外)負賠償責任。

第 24 條轉讓

Ulearn 得於合併、收購、組織重整或出售其絕大部分相關資產時,將本條款全部或部分轉讓。未經 Ulearn 事前書面同意,學校不得轉讓或移轉本條款或其帳號。

第 25 條可分離性

若本條款之任何規定被認定為不可執行或無效,該規定應在最小必要範圍內予以限制或刪除,其餘規定仍維持完全效力。

第 26 條放棄;完整協議

Ulearn 未執行本條款之任何規定,不構成其日後執行該規定權利之放棄。本條款,連同以引用方式納入之任何隱私權政策、資料處理協議或公布之定價,構成學校與 Ulearn 之間就本服務之完整協議,並取代先前就同一標的所為之任何協議,但雙方另以書面簽署明確表明者不在此限。

第 27 條通知

Ulearn 得透過電子郵件發送至註冊管理人員、應用程式內通知或於本服務上張貼之方式向學校發送通知。向 Ulearn 發送之通知,應透過 ulearnapp.com 上提供之聯絡管道為之。

第 28 條本條款之變更

Ulearn 得隨時更新本條款。重大變更將以合理通知告知註冊管理人員。變更生效後繼續使用本服務,即構成對更新後條款之接受。

第 29 條準據法與爭議解決

本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不適用衝突法原則。

因本條款(包括其成立或違反)所生或與之相關之任何爭議、紛爭或請求,應於臺灣臺北以仲裁解決,仲裁語言為英文,由單一仲裁人依 Ulearn 指定之認可仲裁機構所適用之規則進行。仲裁判斷為終局判斷,對雙方均有拘束力。

仲裁應僅以個別基礎進行。 任一方均不得以原告或團體成員之身分,參與任何團體訴訟、集體訴訟或代表人訴訟程序,仲裁人亦無權合併超過一方之請求,或主持任何形式之團體、集體或代表人訴訟程序。若本團體訴訟豁免條款被認定對特定請求無法執行,則該請求——且僅限該請求——得於有管轄權之法院進行訴訟,其餘所有請求仍依本條受個別仲裁之拘束。

提起仲裁前,主張請求之一方必須先向他方發出書面通知,合理詳細描述該請求,雙方並應於該通知送達後三十(30)日內嘗試以非正式方式解決該爭議。本要求不適用於臨時性或禁制性救濟之請求。

儘管有前開規定,任一方得於必要時向有管轄權之法院尋求臨時性或禁制性救濟,以防止不可回復之損害,包括保護智慧財產權或本服務之安全。

雙方被鼓勵先嘗試透過第 32 條所載之聯絡管道聯繫 Ulearn,以非正式方式解決任何爭議。

第 30 條請求權時效

因本條款或本服務所生或與之相關之任何請求,必須於請求首次發生後一(1)年內提起,否則將永久不得主張,惟以適用法律許可者為限。

第 31 條存續條款

依其性質應於本條款終止後繼續有效之條款——包括資料所有權與隱私、兒童隱私與教育紀錄、智慧財產權、責任限制、損害賠償與補償、準據法與爭議解決,及請求權時效——於終止後仍維持其效力。

第 32 條聯絡方式

有關本條款之問題,得透過 ulearnapp.com 上所提供之聯絡管道向 Ulearn 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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